我市将设置“自助药房”参保群众可24小时自助购药
2023-11-20???11时01分 浏览次数:

本网讯(记者赵可会,通讯员刘畅)11月15日,记者从市医保局了解到,为进一步发挥门诊保障定点药店功能,切实解决参保群众购药方面的实际问题,让参保群众24小时享受更方便快捷的医保定点购药服务,我市将依托门诊保障定点药店、谈判药品“双通道”药店,开展“自助药房”设置工作。

据市医保局工作人员介绍,“自助药房”是指以门诊保障药店、谈判药品“双通道”药店为主体,依托实体药店在所需场所设置的能为参保群众提供24小时服务的自助售药设备。我市门诊保障定点药店、谈判药品“双通道”药店可自愿申请设置“自助药房”。

据了解,设置程序为:门诊保障定点药店、谈判药品“双通道”药店向医保部门提出申请,医保部门评估验收,双方签订补充协议,开通信息系统并实现医保结算。“自助药房”的“进销存”系统须与所依托的实体药店直连,实现“进销存”一体化管理,执行所依托的实体药店的价格政策和支付政策,并实现医保结算一站式服务,满足参保职工和城镇居民的购药需求。门诊保障定点药店、谈判药品“双通道”药店设置“自助药房”,应经过有关行政部门审批并获得相关资质。

谈判药品“双通道”药店可在定点医疗机构内设置“自助药房”,销售药品限国家谈判药品;门诊保障药店、谈判药品“双通道”药店均可在人员密集的居民小区、商超、大学、办公区域等设置“自助药房”,并根据设置场所及不同参保群众需求,合理配备供应谈判药品、慢性病用药、常见病用药等医保目录内药品,满足参保群众日常用药需求和紧急使用。

同时,“自助药房”须接入国家统一医保信息平台处方流转中心,实现处方流转,完成处方购药、门诊统筹等医保结算。市医保局工作人员说:“前期,省医保局已规范了‘自助药房’医保电子处方流转和结算接口,并在省本级‘自助药房’各布设点位进行了试运行,运行效果良好,各统筹区无须进行系统改造。”

此外,我市将督导门诊保障定点药店确保“自助药房”进销存数据与实体定点药店进销存数据实时同步,确保上传至国家统一医保信息平台的进销存数据准确无误。同时,将“自助药房”纳入门诊保障定点药店、谈判药品“双通道”药店协议管理和监管范围,规范“自助药房”服务行为,实现对每笔费用的监测、审核、稽查,出现违规违约行为的,将按相关条例办理,确保医保基金安全运行。

市医保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,设置“自助药房”是方便参保群众购药的重要民心工程,我市将把这项工作作为开展第二批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,认真安排部署,确保“自助药房”布放各项工作落地落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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