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 总 则
第一条 为了规范政府规章制定工作,保证规章质量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》《规章制定程序条例》《河北省政府规章制定办法》等有关法律、法规、规章,结合本市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 市人民政府规章的立项、起草、审查、决定、公布、解释、备案、评估等工作,适用本办法。
第三条 政府规章制定工作应当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,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,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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承德国控平泉100MW风电项目
承德市政府新闻办“2023年物业管理工作”新闻发布会文字实录
各位记者朋友们: 大家上午好,欢迎出席承德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承德市2023年物业管理工作新闻发布会。我们邀请到承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级调研员刘炳瑞同志就...